最近在某乎和其他数据统计网站上一些专利统计显示了一个现象,即:
无论在哪个平台,美国发明专利的授权率似乎都要高于中国。
看到这个统计结果,你对美国专利申请是不是有“亿”点点心动呢?
但是,先别盲目乐观。
美国授权率高,并不意味着,国内申请人拿美国专利权比拿中国专利权更容易。
这是因为,国内申请人或者他们委托的国内代理所在处理美国专利申请时,往往会按照国内专利的处理思路去处理美国专利申请,而没有考虑中美专利审查的实务差异,这导致国内申请人只能被称为“美国高授权率的局外人”。
PART/1 那中美实务差异有哪些呢? 美国审查检索力度更强 在美国新创性审查中,审查员认定区别特征被现有技术公开或教导时,是需要有确切的检索证据支撑的。即使是审查从权,基本也要一一进行比对,给出比较详细的审查意见。 然而,在中国的审查程序中,实际检索的程度跟美国是有差异的。审查从权时,审查员也不会给出像独权那样详细的意见,而是以比较概括的方式来评述。 从这个角度来讲,与中国审查相比,美国审查具有更强的检索力度。 所以,美国专利申请究竟好不好授权,还是要看所需保护的技术的新创性够不够突出。 美国审查实务中 更突出的“授权障碍” 除了关注新创性以外,申请人也千万别忽视112问题和101问题对于美国专利授权的影响! 美国在这两点上的审查尤为严格,甚至,美国101问题和112问题对于授权量的影响完全不亚于新创性。 而与美国专利申请审查相比,中国专利申请审查出现客体问题、说明书支撑或清楚问题的情况会少很多。 所以要是忽略了对于112问题和101问题的风险防范,那么再硬核的美国专利申请,也可能难以授权! 因此,申请人只把控新创性是不够的。至于美国更容易出现112问题和101问题具体原因及分析,可以点击文末文章了解。 PART/2 中式到美式专利思维转换的必要性 如果你从中式到美式的专利思维转换足够到位,可能美国专利权真的更容易拿。 在知晓上述实务差异基础上,转换处理思路,针对101、112问题提前预防,不但可以避免101、112问题,还能借助美国检索力度强的特点,使得专利文件,更容易在技术层面上得到美国审查员的认可。“局外人”很可能摇身一变,就此成为美国高授权率的“局中人”。 这是由于前面所提到的,美国专利审查,需要更严格的检索文献证据来支撑新创性结论。 相较之下,中国专利审查过程中,受审查员的主观因素影响的问题更为明显。 众所周知,改变人的主观意识,要比基于证据论述客观事实要难得多。 答复时,在毫无依据的基础上去改变审查员的主观意见,与结合对比文件指出审查员的认定有问题,肯定是前者更难,也是这个道理。 所以,从这个角度来说,如果技术方案确实有创新,美国检索力度更强也不见得是坏事。 文章总结 说到底,美国专利究竟好授权吗?这还得透过现象看本质。美国专利授权,需要的不仅是真技术,还得将专利思维本土化,要站在美国审查实务的角度,考虑美国专利的问题。


